走近基层院 | 滨城区院:创新中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与效

发布者:刘仕超   文章来源:   点击数:752   发布时间:2017-08-24 09:27:47  

731上午,滨城区首个社区矫正检察室在派驻滨州工业园区正式挂牌成立。社区矫正检察室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交付执行、教育引导、监督措施、终止执行等实施全程监督,防止脱管、漏管、虚管行为发生,是滨城区院全面加大对刑罚执行活动检察监督力度的又一创新举措。

近年来,滨城区院不断加大社区矫正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积极推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从适时向常态的转变,促进了社区矫正执行工作的规范开展。

完善机制,实现监督常态化

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各部门又各有独立的工作制度要求,在交付执行、监督管理、矫正管理等环节存在诸多衔接问题。对此,滨城区院执检部门在监督过程中主动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和本院公诉、派驻检察室等部门的沟通,积极探索在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上的结合点。

20133月,制订了《滨城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滨州工业园区检察室与监所检察科业务工作配合衔接规定》。

同年7月份,与滨城区司法局联合会签《滨城区人民检察院、滨城区司法局关于加强派驻滨州工业园区检察室与辖区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有效对接。

另外,滨城区院还建立了社区矫正数据定期核对制度、“重点人员约谈”制度,与辖区“两所一庭”《工作联系制度》、《定期通报制度》、《联系会议制度》、《信息互通制度》。

联合互动,提高监督实效性

滨城区院通过与派驻检察室、司法行政机关的多方联动,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监督质效。

采取每月抽查、每季度普查的方式,进行社区矫正执行巡视检察。

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区域优势,在监督工作或开展专项活动中,形成以执检部门为主导,派驻检察室为一线的“社区矫正监督一体化”模式。

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在基层得以延伸和深化,形成监督合力,监督效果更加明显。对社区矫正人员是否实行分类管理,当面约谈,反向督促司法部门对重点监管对象履行严管责任。

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检察监督水平

滨城区院积极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信息化建设,对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社区矫正信息系统、应用软件进行整合。

3月份,将派驻检察室辖区的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系统纳入日常检察工作范畴。

4月份,建立“滨城区人民检察院监外罪犯执行监督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社区矫正执行与检察监督的工作对接和信息共享。

通过该管理平台,实现社区矫正执行工作的“网络检察”,实时了解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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