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这篇微信被省院转发啦!快看都写了啥?

发布者:刘仕超   文章来源:   点击数:392   发布时间:2018-07-04 17:30:47  

烟台叉车伤人事件,想必大家都已经很清楚了,小编也不用在这里赘述,嫌犯驾驶叉车造成了1死10余伤,数量汽车被损坏,最后嫌犯被警察当场击毙。危难时刻,是警察果断出击,维护人民安全,彰显人民正义。

2018年6月4日15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莫焕晶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犯罪绝不姑息,坚持司法为民,是法官维护人民正义的准则。

与此同时,我们检察官也在为缩短办案时间加快案件审理进度默默努力。请继续往下看:

山东省惠民县检察院探索建立扁平化办案管理模式,办理的侦监类案件平均缩短2.1天,公诉类案件平均缩短10.8天。

长期以来,惠民县检察院刑检部门设置较多、人员分散、职能交叉,造成了司法资源浪费、办案效率不高、业务能力单一的弊端,不能很好的适应新时代检察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影响了检察职能的发挥。

2018年,根据最高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山东省检察院的讲话精神和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该院提出了“全院一盘棋、刑检大格局”的全新刑检工作理念,对刑检部门人员进行整合,构建捕诉一体化检察监督机制,形成扁平化的办案管理模式。

“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惠民县检察院将侦监、公诉、未检部门的11名员额检察官和10名检察官助理组成单独的检察官办案单元,授权办理全部刑事案件业务。11名员额检察官办案团队改变原来办案的方式,打破单一的法律监督业务范围,承担了刑事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从立案监督到侦查活动监督,从审查起诉、公诉出庭、审判活动监督、判决结果审查等所有环节的法律监督工作,实现了刑事案件办理和监督的全覆盖,进一步加强了监督合力,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一竿子插到底,对所办案件全程负责、终身负责。

“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

按照“规范高效、公平均衡、促进办案”的原则,惠民县检察院还建立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机制,科学确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范围,合理安排案件数量。

建立常态化刑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确保员额检察官办案质量全面提升。

建立常态化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司法规范化建设。

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帮助员额检察官解决办案过程中的新型、疑难复杂问题。

刑事办案的员额检察官单独建立司法档案,对其履职情况、办案数量、办案质效、司法能力、职业操守等8项内容,坚持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展现每一名员额检察官刑事检察权的运行面貌,确保司法档案成为考核的依据、追责的基础。

加节奏、缩周期、提质量

在这一模式下,同一员额检察官或专案组办理侦监、公诉环节工作,不仅按照案件的简易程度和类型类别进行分案,还可以有效掌握案件的进度,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质量,对案件作出的决定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今年以来,惠民县检察院共办理案件251件369人。截至目前,该院办理的侦监类案件平均缩短2.1天,公诉类案件平均缩短10.8天,形成了敢办案、能办案、善办案的良好刑检氛围。捕诉一体化也发挥了刑检队伍的“头雁效应”,为打造人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责任检察”品牌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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