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检察院新机制出台!着力加强基层民行工作

发布者:刘仕超   文章来源:   点击数:286   发布时间:2018-04-16 17:30:20  

2018年2月,陈勇检察长对民行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民行监督重在创新、重在突破、重在机制常态化,力求做实、做优、做强,实现监督制度化。

为贯彻落实省院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基层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指导,结合全市检察工作实际,近日,滨州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推动基层民行工作转型升级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院办案主力军、主阵地作用,切实补齐基层民行工作短板,促进民行工作可持续发展。

《意见》立足基层民行工作实际,通过狠抓基层办案工作和队伍建设“两个方面”,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 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突出基层院的主体地位,在线索收集、调查取证、出庭起诉等方面发挥好基础、骨干作用,倡导检察长、其他入额院领导直接组织、指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 深入开展专项监督工作。针对监督的重点、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虚假诉讼、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保护、土壤污染防治等专项活动。

? 健全完善案件来源机制。对外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事务所的联系,对内加强与其他业务部门及派驻检察室之间线索移送、交转办机制建设,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民行检察职能。

? 健全完善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上下级沟通,调动基层院办理案件的积极性,整合有限资源,加强对县区院的指导,鼓励县区院与市院之间的案件线索移送。

? 健全完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适应评查工作常态化,坚持问题思维、问题导向,多方位、多层面、多角度地查找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解决问题的倒逼机制。

? 加强基层民行队伍建设。结合办案需要,有针对性的加强办案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民行检察人员尤其是员额检察官比例。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民行干警法律监督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民行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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