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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约见
发布者: 滨检院 文章来源: 信息中心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5-10-20

公开约见检察官规定

1、约见人需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参加约见,因重要事由不能参加约见的,请及时告知检察机关;

2、约见人在公开约见期间,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检察人员了解有关案情,提出案件处理的意见建议,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或其他材料,但不得提供虚假证据材料;

3、约见人不得向检察人员行贿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案件处理;

4、约见人认为检察人员约见过程中有不文明、不规范行为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543-3011395);

5、约见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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