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检察动态 /滨检微信
打击虚假诉讼,滨州检察机关在行动!
发布者: 滨检院 文章来源: 信息中心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5-09-22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民间融资活跃,利用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谋取不法利益,损害司法公信力的案件时有发生。为打击虚假诉讼,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滨州市检察机关积极行动,多措并举,联合多个部门,形成打击合力,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方联和 虚假诉讼重点领域信息共享
         与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沟通交流,联合会签了《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规定》,对虚假诉讼的重点领域、部门间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内容进行详细规定,推进惩治违法犯罪行为。
         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 虚假诉讼相关知识传播最大化
         采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宣传报道,提高公众对虚假诉讼危害性和表现形式的认识。以民行集中宣传日和派驻检察室流动宣传为载体,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传统纸媒与微信、微博相结合,为群众答疑释惑,畅通维权渠道。
         强化监督 从每一件案子做起、做好
         从个案着手,加大打击力度,狠抓办案质量,深挖违法犯罪。阳信县检察院办理的某公司虚假诉讼逃避债务纠纷案中,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逃避合法债务,与他人恶意串通,伪造借条虚构借款事实,侵害了合法债权人冯某某的合法权益。经审查后,阳信县检察院与公安机关、法院合力,综合运用再审建议、向公安移送线索等多种监督手段,撤销案件调解书,追究参与伪造借款事实及证据的3名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有力的震慑了犯罪。
         滨城区检察院办理的赵某虚假调解案件中,赵某与其前妻刘某、谢某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实现自己逃避债务的目的。刘谢二人虚构买卖关系及相关证据,诉至法院要求追加刘某的前夫赵某为被告,赵某与谢某达成调解协议自愿偿还该虚构债务,谢某申请法院先于赵某的债权人查封了赵某的工资。经检察院审查后,向法院提出再审建议,调解书被依法撤销,维护了司法的公正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经验交流,在共享中提高
         滨州市检察机关打击虚假诉讼的经验得到山东省检察院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东营、泰安等市县两级检察院民行同仁来我市,就虚假诉讼线索发现、证据固定、办案效果等具体问题进行深入交流,致力于进一步推动虚假诉讼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