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化检察:依法监督收监两名在逃社区矫正人员
发布者: 滨检院
文章来源: 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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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3-22
近日,沾化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依法监督收监两名在逃多年的社区矫正人员,切实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


罪犯刘某某、邱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不遵守相关规定,请假外出后拒不返回,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沾化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干警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向沾化区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积极查找失联人员,并建议该局向原判决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的书面建议。经法院撤销缓刑、假释后,今年3月份,刘某某、邱某某先后在潍坊和淄博被分别抓获,沾化区检察院依法协同沾化区司法局将两人移送至沾化看守所羁押,随后将交付监狱执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