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下午,我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滨州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占林出席发布会并通报了滨州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工作及成效。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抓好动员部署。市检察院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全市检察长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对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进行再部署、再发动。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抓紧抓实检察环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抓好组织领导。市检察院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赵霞同志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5名业务骨干组成专班,构建组织有力、情况畅通、指导及时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两级院检察长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勇于担当,靠前指挥,亲自解决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遇到的问题,直接办理涉黑涉恶案件18件。
三是抓好督导检查。赵霞检察长两次代表市委对滨城区进行实地督导。市检察院组成3个督导组,两次对8个县区院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是抓好专业化建设。举办专题研讨活动18次,培训干警800余人次,选拔32名业务骨干,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才库,组建19个专门办案组,集中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二、摸排梳理线索,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畅通举报渠道。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均向社会公布12309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并指派专人负责接听、登记、处理,确保不遗漏任何涉黑涉恶线索。
二是强化线索排查。组织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信访案件、普通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背后的涉黑涉恶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线索。共梳理摸排案件4500余件,梳理倒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61件,其中移交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线索38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3件。
三、依法全面履职,严惩黑恶犯罪。
一是突出打击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二是依法快捕快诉。不纠缠细枝末节,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截止9月27日,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7件196人,提起公诉15件114人。
三是注重引导侦查。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建立信息通报渠道,对重大、复杂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及时派出业务骨干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解决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收集固定等问题,确保打击效果。截至目前,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42件。
四是强化法律监督。依法履行职责,监督纠正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不规范问题,截止9月27日,督促纠正漏捕漏诉犯罪嫌疑人12人。五是积极参加社会综合治理。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金融监管、服务业经营等方面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7份,促进有关部门堵漏建制、强化管理。
四、坚守法治底线,确保办案质量。
一是始终依法精准打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推进专项斗争,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始终,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能放过,不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能凑数,做到不降格、不拔高,不枉不纵,依法精准打击。
二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按照区别对待原则,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核心成员、骨干力量、起重要作用的涉案人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严厉打击;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犯罪情节较轻的涉案人员,以及配合司法机关查办案件、提供线索并起到协助侦破案件作用的一般参与者,以及在规定期限内投案自首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理。
三是提升打击效果。充分发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作用,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把案件办成铁案,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中央督导为契机,切实履行好重大政治责任,在滨州市委、山东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细化实化措施、严格依法办案,努力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滨州战役”的全面胜利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