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7日,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在京举行。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名单出炉,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丹娜荣记个人一等功。
个人一等功

李丹娜,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工作以来她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初心,迅速的由业务骨干成长为部门负责人,历任民行处处长和公诉处处长。先后获得“山东省十佳公诉人”、“滨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滨州市杰出青年卫士”等称号,连续六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被嘉奖,记二等功一次、三等功四次,滨州市检察机关首批刑检业务专家,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人才库成员。
她始终把学习作为能力之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保持政治上清醒坚定和理论上完善成熟,苦练检察内功,关注改革前沿,使法学理论和业务知识沉淀到血液里,融汇到办案中。
作为公诉部门负责人,她是一名合格的指挥官。
作为法庭上的公诉人,她更是一名出色的战斗员。
在她的认知中,创新绝不是“一招鲜、吃遍天”,而是一个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的过程。为此,她带领全市公诉团队,对办案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进行了梳理、总结。她以提高案件质量为立足点,努力提升公诉工作规范化水平,制定下发了《公诉一体化办案实施细则》、《公诉部门同步录音录像审查工作规范(试行)》等制度规范,从规范办案机制入手,确保司法公正。积极运用刑事检察办案区完成讯问、询问、复核等工作,规范了司法行为、提升了办案质效。她致力于利用电子卷宗,以示证式审查报告为载体,实现了从“听”证据到“看”证据的转变,庭审更为高效便捷。该项工作获评2017年度全省创新工作二等奖。她积极探索自行补充侦查权的运用,规范了自行补充侦查的适用范围、工作方式和启动程序,该项工作获得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在滨州召开会议予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