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像一个人,又似一群人
在生活与工作中
有数不清的“女神”
为自己的角色奉献着、奋斗着
张白,女,汉族,198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2010年9月考入蓬莱市人民检察院先后从事案管、控申工作,2012年1月进入博兴县人民检察院从事公诉工作,2013年4月任命为检察员,2015年12月遴选至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从事公诉工作,2016年11月遴选成为全省首批员额检察官,2018年1月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


公诉处作为业务性强、涉及面广的业务部门,许多人钦佩和艳羡公诉人在台上威风凛凛、光彩照人,殊不知背后凝结了每一位公诉人满怀敬畏之心的艰辛和努力。张白深知,常年累月的看卷、开庭、提审,这些看似单纯而又循环往复的工作,必须有充足的理论知识和精神力量做支撑,理论知识的缺失往往会让自己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捉襟见肘,而精神力量的匮乏更可能在大是大非面前迷失自我。张白常说起曾经的一位老领导在她入职时告诫的一句话:“你手中握住的可能是一个人的自由、生命和尊严,所以要慎之又慎!”从事公诉工作以来,她就是秉持着这句“慎之又慎”,所承办的三百余起各类案件,无一错案,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5年,张白承办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中,对方因琐事持刀连续砍杀邻居三人,每一位被害人都身中数十刀,凶残之至,令人发指。气焰嚣张的犯罪嫌疑人见她是一个20多岁的小姑娘,根本不将她放在眼中,在讯问的过程中避重就轻,故意隐瞒大量作案细节,企图扰乱对犯罪事实的认定。面对这种情况,她转变审查思路,反复翻阅卷宗梳理案情,从十余份言词证据中寻异同、辨真伪,深入分析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的可信度,并通过大量详实的客观证据将其所有的狡辩全部封堵,最终法院采纳起诉书认定的全部犯罪事实,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2018年,张白承办一起涉案金额高达5000余万元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500多名被害人遍及全国各地,8名被告人中有两人分别是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社会影响极大。审查起诉过程中,有四名被告人已经全面翻供,与此同时部分证人证言也发生了重大变化。面对困局,她从其他证据入手,重新固定补充证据,查漏补缺,完善了证据体系,彻底打破了各被告人翻供翻证意图逃避法律制裁的妄想,法院据此做出有罪判罚,最大限度维护了各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她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不计得失。作为一名准母亲,她没有过多的将自己的精力从工作上转移到即将出世的孩子身上。笔者作为张白的同事,亲眼看着她从开庭时的神采飞扬,到开庭后的扶墙呕吐,而她从不让同事分担她的工作任务。领导出于关心,让她一定注意多休息,在分配工作任务时也要予以适当照顾。但她除了定期的产检外没有多请一天假,没有少办一个案子,直到预产期的当天下午,亲自完成她承办的产前最后一个案件的出庭,并将手头工作悉数交接到位后才安心回家待产。

张白曾说在她成长的过程中,庆幸于有这么一群人、一个集体,虽在韶光年华里黯淡了追梦的身影,却依然选择传承帮带华丽转身;虽在忙忙碌碌中褪去了荣耀的光环,却依然选择默默耕耘地理前行;虽在四季更替间徒添了几丝离别伤感,却依然选择青出于蓝薪火相传。现在,已过而立之年的张白正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出她从前辈们身上学到的敬业奉献、勇于担当,也必将引领身边的年轻干警奋发向上,热血激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