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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以示证式审查报告为中心 积极打造智慧刑事指控平台
发布者: 滨检院 文章来源: 信息中心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7-11-14

今年以来,滨州检察机关积极转变司法观念,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以打造“智慧公诉”滨州版为目标,创新推出以示证式审查报告为中心,以智能语音录入系统和庭审证据展示系统为辅助的全景式证据审查与展示机制,积极打造智慧刑事指控平台,有力推动了公诉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

一、创新特点

 

在落实高检院智慧公诉应用过程中,滨州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着眼于如何建立最优的证据逻辑体系,达到证据效用最大化,追求最佳的庭审效果的目标,探索开发了以电子卷宗插入为特点的示证式审查报告应用。

 

 

该项创新的工作思路是:立足整合现有公诉和信息资源,着力于案件数据的深度应用,打造开发兼容并包的操作模式,推动公诉工作与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提升公诉水平和效率。

 

 

示证式审查报告应用包含了一系列完整的配套举措,畅通数据流转共享通道,拓展数字化证据的运用手段,延伸证据体系的证明力度。

 

 

改造证据分别罗列的证据排列方式,围绕待证事实,以构成要件要素为核心审查和列举证据,逻辑清晰、内容贯通、详略得当。

 

改变依靠文字摘录证据的弊端,集成图片、声频、视频、文字、表格等形式,最大限度地还原证据原貌展示,在审查中避免了证据摘录偏离事实。

 

 

再配套以智能语音录入系统和庭审证据展示系统,推动形成全景式证据审查和展示机制,从而在庭审中把握主动。

 

二、主要特点

为开展好这项工作,滨州市院公诉部门确立了面向庭审、简便实用、开放兼容的研发思路。

 

 

研发电子卷宗嵌入式证据模板

 

改革传统审查报告制作模式,对2000余起案件的审查报告和庭审效果进行汇总分析,建立适应庭审需要的证据审查模板。

 

 

 

该模板将报告从传统的文字传输的平面展示转化为融文字、物证、图片、电子证据、鉴定意见等为一体的立体展示。

搭建全景式证据展示平台

示证式审查报告与电子卷宗紧密结合,通过与出庭支持公诉平台、法院科技法庭无缝对接,使电子卷宗各类数据资料通过多种数字化展示手段活起来

 

注重系统的安全保密

采用模块剥离技术,在适用示证式审查报告时对案件密级进行审查,对高密级案件不适用示证式审查报告。

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

适时出台《滨州市检察机关关于公诉案件适用示证式审查报告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示证式审查报告的案件应用范围、工作要求、操作流程等问题。

 

三、主要成效

 

 

有力提升了工作质效

实现了庭审举证质证的模式变革

强化了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

初步搭建了智慧公诉的一体化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