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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开发区检察院与滨州开发区纪工委联合会签新意见,你要知道的都在这里!
发布者: 滨检院 文章来源: 信息中心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8-05-30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滨州开发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稳妥有序的开展,5月21日,滨州开发区检察院与滨州开发区纪工委联合会签《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促进行政执法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

要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对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检察机关要立足法律监督的职能定位,充分履行公共利益代表和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坚持敢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原则,切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公益这一核心,使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成为保护公益和保障民生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意见》要求

双方要建立协作配合长效机制。通过案件线索双向移送、联合监督检查、信息资源共享等方式,全面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对策措施。

《意见》指出

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职中发现被建议机关在规定期限内不回复或者无正当理由不采纳检察建议,应当将检察建议移送开发区纪工委备案。相关行政机关经催办仍不回复或者采纳检察建议,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将导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继续扩大或者可能发生不良后果的,应当及时移交开发区纪工委处理或者共同办理。

《意见》强调

双方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影响重大、案情复杂或社会反应强烈的行政执法监督或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

总结

《意见》的出台,大大加强了滨州开发区检察院和滨州开发区纪工委的协作配合,有利于充分发挥滨州开发区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和滨州开发区纪工委的纪检职能,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合力,助力行政执法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纵深开展,切实强化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