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惠民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法对赵某提起公诉。赵某曾潜逃国外3年,于今年11月1日被押解回国。
吸金千万,董事长加纳外逃
事情要回溯到3年前。2012年9月,惠民县政府在处理一起信访案件时发现,某公司吸收了职工、附近村民资金逾千万元,而公司已经不能正常经营。同年10月,公安机关对该公司董事长赵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
确定其涉嫌犯罪后,惠民县检察院及时派员介入引导侦查,并从快审查,对负责财务的副总经理李某依法批准逮捕。然而,赵某已外逃加纳。
入百名红色通缉人员名单,全世界通缉
随着调查的深入,侦查人员发现该公司还有多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并有同案犯被批捕。依据扎实的在案证据,2014年1月23日,惠民县检察院对未到案的赵某批准逮捕。
此后,惠民县检察院不断与公安机关沟通,加强跟踪监督,督促追逃和抓捕。今年4月,赵某被列入百名红色通缉人员名单,并向全世界公布。
得知自己上了红色通缉名单后,赵某频繁更换住址和联系方式,侥幸逃过了加纳警方的多次抓捕。
经有关部门多方协调和我国驻加纳大使馆的大力协助,10月25日,赵某终于落入法网并被遣返回国。
供述事实,还不清的各种债
11月1日,赵某乘坐国际航班,到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惠民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对其宣布执行逮捕,11月2日将其送至滨州市看守所羁押。
11月16日,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后,惠民县检察院指派精干力量快速审查,依法告知其诉讼权利义务,并进行了讯问。
据赵某供述,2004年4月,他与李某等4人共同注册成立了公司。赵某担任法定代表人,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并负责原料采购;李某担任副总经理并负责财务工作。
经营初期,周转资金紧张,赵某先后召集股东会和职工大会,决定以月息一分的利息向公司职工及其亲友集资,用于公司周转。2005年至2012年9月,公司吸收附近200余户村民集资款,共有1900余万元未能偿还。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公司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0余份,价税合计3000余万元,税额360余万元,已抵扣税金290余万元。
关于在加纳的逃亡生活,赵某只是说打工,似乎不愿多提及。据悉,外逃期间,他不敢与家人联系,出逃前看望父亲的一面竟成了永别。出逃本为了逃债,可这经济债、自由债、亲情债、心灵债,是逃多久、逃到哪里都躲不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