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3日至12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1月27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十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把握整改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明的纪律抓好整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抓落实、全员参与促整改的工作格局,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每周一汇总、半月一通报、每月一研究的方式,及时调度督促,确保高标准推进。党组成员带头整改,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主动把自身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三是坚持靶向纠治。研究制定《关于对十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关于对十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把整改责任压紧压实,并按照时间节点倒排整改工期,紧盯时序进度,确保逐条逐项对账销号。深化标本兼治,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建立长效机制8项,推动当下改与长久治相统一。
(二)主要负责同志组织落实整改情况。一是亲自部署压实责任链条。巡察反馈会后,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提出明确工作要求。牵头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台账,逐一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二是亲自督办提升整改质效。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聚焦重点难点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对于整改进度缓慢的部门和事项,亲自调度督促,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亲自验收确保整改成果。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检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虚假整改。
(三)整改事项完成情况。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1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17个,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整改4个;制定的66条整改措施,已完成61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整改5条。
二、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
1.针对学用结合不深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压实学习责任。深化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效果,今年以来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7次,注重学用结合、加强研讨交流,均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二是加大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统筹力度,制定《生态环境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案件线索台账,专人管理、定期研判,目前收到行政部门移送生态环境线索1件。三是深化执法司法协作,组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办案组,加强与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河务局、生态环境局协作配合,开展联动巡河2次,召开联席会议2次,发现有关案件线索1件。四是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对辖区内秦皇河湿地公园进行重点巡查,制定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方案。
2.针对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着重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认真落实上级院有关部署,持续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办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涉黑恶案件1件,企业内部人员腐败案件2件。二是持续加大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力度。完善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办公室工作机制,对内强化“四检合一”一体化办公,对外加强与其他部门协作配合,严格落实知识产权案件“一案四查”,今年以来办理涉民事执行、行刑反向衔接等知识产权案件3件。三是强化民事类综合履职案件办理。开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严厉打击滥用诉权恶意索赔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办理相关监督案件1件。四是积极开展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涉知识产权案件排查梳理。今年以来,办理涉知识产权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件,突破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检察空白。
3.针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检察建议制发规范性。制定《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工作流程,确保发出的每一份检察建议问题精准、措施有力。建立检察建议跟踪台账,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进监督,确保工作效果。二是着重提升工作素质能力。组织召开刑事案例撰写培树课堂,邀请省院资深业务专家授课,会后接续召开典型案例及检察建议撰写指导座谈会,对典型案例、检察建议撰写进行具体指导。三是提高检察建议针对性。与有关部门召开工作联席会,就拟提出的检察建议相关内容征求意见,并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四是做好检察建议“后半篇文章”。对2025年以来制发的检察建议开展“回头看”,复查检察建议4份,从检察建议的底层逻辑、整改建议的可操作性、制发流程的合法性等多维度进行全面复盘,助力提升检察建议质效。
4.针对落实最高检关于“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理解和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化公益诉讼检察质效。利用最高检数字一体化平台,积极收集相关数据,进一步拓展办案领域、提升工作效果,今年以来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件,均已回复整改。二是加大行政检察工作力度。扎实开展“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办理相关案件2件,组织学习最高检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提升发现线索能力。三是加大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力度,拍摄“消费者权益保护”“保护知识产权”等普法视频,与区黄河河务局联合开展公益诉讼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度,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四是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认真落实“一案多查”工作机制,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同步审查是否存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等问题,发现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线索2件,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
5.针对法律监督主动性弱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工作统筹谋划。召开刑检部门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工作任务并逐项分解落实。二是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升监督质效。依托诈骗罪、强奸罪类案取证指引,统一证据标准,捕诉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常态化开展案件会商、同堂培训等活动,参训人员40余人。三是建立月度办案质效分析制度,对各项业务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对标先进,查找不足,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四是强化监督素质能力提升,综合运用业务竞赛、对标学习、典型案例讲评、“每周一讲”等,加强对干警法律监督能力的历练提升,多名干警入选省市人才库或在业务竞赛中获“标兵”“能手”称号。
6.针对检察委员会未充分发挥宏观指导作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检委会工作规范性。制定《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和事项范围》,严格界定检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类型和事项范围。二是强化检委会履职效能。今年以来,召开检委会会议8次,审议通过检察建议工作办法、综治中心线索移送办法等规范性文件2个。三是加强检委会集体学习。制定《2026年检委会开展学习情况清单》,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等组织集体学习。
7.针对“检护民生”常态化开展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特殊群体关爱保护。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扎实开展支持农民工起诉工作,去年依法支持起诉的2起案件已获法院判决支持;今年办理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件2件。积极开展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线索排查,对辖区内养老院进行实地走访摸排。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今年以来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审查逮捕案件1件。二是持续加大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犯罪的打击力度。对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批准逮捕9件9人,提起公诉5件7人;对危害食品安全类案件提起公诉1件2人。三是持续进社区、进村庄开展法治宣传。深入辖区多家汽车销售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针对反金融诈骗、反电信诈骗、知识产权保护、反医保诈骗、保护国家安全等问题,制作普法视频、图文等资料19期。
8.针对涉检信访矛盾化解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统筹领导。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信访工作专班,构建“领导带头、广泛参与”的检察大信访格局,建立全流程信访案件办理台账,针对12件上级交办的信访线索,全部领导包案、专班跟进,确保依法办理。二是加大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力度。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强化部门联动,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发展。上半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数量同比增长25%,受理信访案件数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控告申诉检察相关工作在全市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财务管理潜藏风险隐患方面问题
9.针对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制度。修订《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接受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监督事项范围及程序,确保相关事项及时审查报备。二是健全议事决策流程。制定《开发区检察院党组会议研究议题提请单》,对“三重一大”议题,加强与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严格监督流程。三是自觉接受议事决策监督。对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未到场监督的“三重一大”议题,会后报送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主动接受监督。
10.针对预算执行管控不够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树立厉行节约理念,组织相关人员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提升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通过“每周一讲”组织学习预算资金支出的流程及各种注意事项,增强干警制度执行意识。二是严格规范费用支出。在本年度预算未批复前,及时向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提报预拨付经费申请,用于支付相关费用,确保严谨规范。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及时调度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并召开会议对预算资金执行情况进行研究推进,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方面问题
11.针对党组政治引领功能未能充分发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切实发挥党组政治引领作用,今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7次,深入学习习近平党建思想、《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并进行研讨交流。二是把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自巡察以来,先后3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并按照市院要求,部署开展“基层党建规范年”活动。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讲党课有关规定,今年以来,支部书记在第一季度、第二季度讲授党课,检察长7月1日为全体干警讲授专题党课,其他党组成员分别于第三季度在各党小组讲授党课。
12.针对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2月份下发关于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预备通知,明确相关工作要求。会前,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统一思想,提升认识。二是认真组织会前谈心谈话。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通过谈心谈话加强会前思想沟通,征求意见建议,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三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前,各党小组对党员拟提出的批评意见进行自查,防止批评和自我批评走形式。会上,鼓励党员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不遮不掩、坦诚相待,相互指问题、点痛处,达到了红脸出汗、共同进步的效果。四是邀请市检察院领导莅临指导,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真效果。
13.针对激励导向不鲜明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工作规范,2月26日,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从评议对象、评议原则、评议内容、评议等次和评议步骤上规范党员评议工作。3月12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议按照市检察院机关党委下发的优秀等次人数核定表评出优秀党员6名,评议结果按照要求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二是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在重大疑难案件办理、重点工作任务推进中发挥优秀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及时表扬”等方式予以正向激励,今年以来,及时表扬干警7人次。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始终扛牢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已整改完成的逐项核查“回头看”,重点检查整改成效是否稳固、群众是否满意;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跟踪推进、常抓不懈、确保实效。
(二)持续推动标本兼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深挖根源、举一反三上下功夫,全面排查同类领域、关联环节的潜在风险,进一步健全党的建设、检察监督、内部管理等方面制度机制,推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常态化,严明纪律作风,加强制约监督,确保忠诚干净担当。
(三)以整改实效赋能高质量发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围绕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局,将巡察整改与破解改革发展难题、提升检察服务质效、增进民生福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持续深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43-3012156;邮寄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六路渤海二十二路666号,邮编:256606;电子邮箱:kfqjc2014@163.com。
中共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