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一份成绩显著、亮点突出的答卷──
近年来,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以“强化监督、服务大局、严格规范、创新争优”为目标,锐意进取,坚守使命,凭着突出的贡献、过硬的作风,先后荣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集体一等功”等连串荣誉;2015年11月,省院吴鹏飞检察长用掌声为该院的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点赞;近日,该院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跻身全省十强行列……
下面是博兴县人民检察院交出的经验单,一起来学习一下!
坚守天职,司法办案“强”起来

创新办案机制,助力发展大局。他们在加大各类刑事案件的批捕、公诉力度的同时,始终把司法规范化建设、检察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作,先后制定了《办理自侦案件全程保健机制实施意见》,创新出台了“五个必须”命案审查工作机制。与自侦部门、公安机关的沟通配合,共同打造“立案会诊、提前介入、密切沟通、监督制约”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了办案效率和质量;与县公安局共同会签了《刑事案件移送受理办法》,加强刑事案件受理阶段的实体审查,较好杜绝了带“病”案件进入检察环节。民行部门与全县23家行政单位会签了《关于建立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着力编织“三横多纵”的监督网络。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3年来,他们配合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63人,提起公诉969人,办案准确率100%;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不捕不诉319人。3年来,他们在办案工作区、看守所设立检察宣告庭,对依法做出的检察决定现场宣布并送达决定文书,先后对74起案件开展检察宣告,有效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
聆听民声,助力经济“火”起来

聆听民声,关注民生。他们结合实际,开通了“掌上检察”为民服务平台,定期向公众推送检察工作动态,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通过这一载体,当事人可提前预约行贿档案查询和律师阅卷事项,群众可以微信形式提出控告、举报事项以及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极大方便了检民互动。近年来,他们全面做好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先后对11名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进行了经济救助。在深入推进“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中,院党组选聘20余名优秀干警,为全县41所中小学担任“法制辅导员”,定期送法进校园,使6万余名师生、家长受到了普法教育。不仅如此,博兴县检察院连续17年保持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荣誉称号;2013年10月,滨州市委更是作出了向博兴县人民检察院学习的决定……
关注地方热点,坚持惩防并举。近年来,他们坚决惩治损害民生民利犯罪,从快从重办理了7起严重环境污染一案,有力地震慑了犯罪;积极参与开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假农资集中整治行动,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类案件4件5人,制售伪劣产品类案件2件7人,查处背后渎职犯罪3件3人;办理了近年来全市首例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和全市首例食品监管渎职案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近3年来,他们会同县纪委、组织部建成数字化警示教育基地,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就先后接待市、县各单位130余批次9000余人;积极组建预防志愿者队伍,成立预防警示教育宣讲团,在全县各机关单位巡回宣讲,先后在基层组织警示教育讲座和廉政教育座谈会67场次,受教育干部累计达 20000余人。
补齐短板,队伍建设“活”起来

强基固本抓队伍,提升学风。为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检察院以岗位练兵为抓手,大力倡导“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聚焦时代需求、司法需求,积极提升干警队伍整体素质。近年来,该院相继开展了任职资格、岗位技能培训和实训练兵25期73人次,启动了“3+X”青年干警培养工程,推行了“AB岗”制度,通过多角色工作、多岗位锻炼,实现“提笔能写、开口能讲、交案能办、遇访能接”的人才培养目标。自2014年以来,先后有3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功嘉奖,2名干警分别入选全国首批刑事申诉检察人才库和省级检察师资人才库,11名干警受到省院通报表扬,13名干警在全市各类业务比赛中获奖。
党组搭台,好戏连台。近年来,院党组“一班人”始终秉承“崇法尚德,博学思辨、勤勉严禁、求实创新”的博检精神,举办“青春·创新”论坛、趣味运动会、读书感悟等活动,凝聚创新拼搏力量。他们在开通中国知网的基础上,组织62名干警前赴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等院校学习“充电”;走进南京、苏州等全国先进检察院交流“淬火”,着力激发干警争先创优热情。先后推荐重用了27名年轻干部,为13名中层干部解决了职级问题,增强了队伍活力。
开放窗口,检务公开“亮”起来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近年来,他们充分发扬方便、快捷的网络优势,开通了包括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在内的“两微一端”资源交流平台,拓宽了检民沟通渠道,搭建了互动交流平台,近3年共发送短信4200多条,微信117期642条,形成了较好的品牌效应,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工作的影响力。
检务公开不是中心,却影响中心,并非全局,却事关全局。为提升检务公开的力度,让检察工作“晒”到社会各界,吸引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检察院采取了“请进来”、“走出去”的思维和行动。他们积极对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强化代表日常联络工作,通过登门走访、电话联系、寄送资料等方式,主动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在全市率先聘任了5名特约检察员,加强对干警执法办案和纪律作风执行情况的外部监督深入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无声的数据,是最响亮的回答。2015年来,博兴县检察院先后公开程序性信息298条,重要信息4条,法律文书90份;为企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4700余次,对7起重大工程项目开展检察官联系重大项目和招投标监督工作;组织了22期、1500余人次参加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受到各界好评。在坚持“法律赶大集”活动、积极传播法律能量的同时,该院还组织开展了7次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展台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共为400余名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单1.5万余份,取得了良好法律、政治和社会效果。
树立标杆,规范司法“严”起来

规范司法行为,就必须明制度、定规矩。近年来,博兴县人民检察院依托“硬件升级”,助推基层建设,先后建成了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监控全覆盖的自侦办案工作区和刑事办案工作区,并在2个办案工作区应用“云桌面”系统,对讯(询)问室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配齐储物柜、安检仪等专门设备,设置了双向出入通道,对受理的刑事案件中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证人、被害人的讯(询)问,一律在办案区进行,破解了上述案件“无固定场所、无规范流程、无监控录像”的难题,不仅确保了办案安全和严格规范司法,更提升了案件质量。
在新建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可以满足案件受理、律师接待、检务公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对外窗口的“一站式”服务,整合了司法资源,规范了司法行为,深化了检务公开。两个派驻检察室均设立询问室、讯问室和检察宣告庭,配齐配强办案力量,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此外,他们坚持以个性开发,推进科技强检,作为“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首批试点院,率先实现了系统应用常态化和办案流程规范化,圆满完成了试点任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为进一步加强程序管控,规范司法行为,该院专门研发了“规范司法辅助办案系统”,作为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辅助和延伸,通过对重点环节管控,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随意性。同时,他们运用大数据思维,加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数据的再利用,自系统提取的办案数据同时支持微信案件查询、APP客户端查询和互联网查询,与案管岗位查询、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一起形成了多元化案件信息查询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