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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滨州市检察院四项措施迅速贯彻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
发布者: 滨检院 文章来源: 信息中心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8-07-23

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召开后,滨州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组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省检察院陈勇检察长讲话精神,深入研判当前工作形势,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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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高政治站位上再对标、再强化。准确把握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峻形势和省检察院最新要求,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围绕陈勇检察长部署,列出四个专题24项具体任务,逐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专门力量配备,以一体化为导向,从侦监、公诉、控申、政治部等四个部门抽调骨干人员组成工作专班,集中办公,确保人员力量、办案质量、工作效果三个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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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层层压实责任上再对标、再强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督导,由3名市检察院领导带队深入各个县区检察院,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实地督导,切实把陈勇检察长讲话精神和省检察院要求落实到基层一线。组织各县区检察院、市检察院有关部门对照省检察院督导情况通报中指出的问题,逐项自查、对号入座,切实把问题查深查透,建立问题台账,逐项督导,确保整改到位。同时,以中央督导检查为契机,扎实做好汇报材料、台账资料、案件卷宗的整理准备工作,确保每项工作资料齐全、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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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上再对标、再强化。完善部门衔接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席会议作用,明确各部门联络员职责,切实做好检察环节扫黑除恶案件办理和数据报送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线索摸排收集移送机制,以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为重点,对近三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和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深入挖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或“保护伞”线索。建立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机制,目前已就加强违法违纪线索移送反馈工作达成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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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治根治本上再对标、再强化。对王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9起重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办案深入挖掘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管理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拟于近期有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彰显检察担当。建立信息、宣传工作专班,加强对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本市重点案件的情况调度和信息报送,选准典型案例,充分利用传统宣传媒介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努力营造舆论声势和浓厚氛围,推动形成扫黑除恶强大社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