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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提审,请配合
发布者: 滨检院 文章来源: 信息中心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5-10-23
    几天前的一个上午,山东省滨州市看守所二号提审室里,博兴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卞孟蕊和同事正在提审16岁的犯罪嫌疑人康康(化名)。按照规定,康康的母亲李女士全程在场陪同。 
    “手续没有问题,可以开始。”正当检察官准备提审时,坐在监护人位置上的李女士看着儿子坐在提审桌前,戴着戒具,低垂着脑袋,顿时哭出了声。见状,卞孟蕊立即起身离席,快步走到她身边,一边递上纸巾,一边善意提醒:“大姐您好,我们在提审,请配合,不能影响现场秩序。”“行,我一定注意。”李女士抹了把泪水,重重点了下头。 
    讲“哥们儿义气”,怕“兄弟”吃亏,担心“丢面子”……在检察官面前,康康终于全部供认了自己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 
    “亏我从小这么宠着你、护着你,现在闯大祸了吧?”正当检察官收拾提审装备时,李女士突然隔着冰冷的铁栅栏,指着儿子大声呵斥。听着母亲的怒骂,康康把头垂得更低了。“大姐,这是提审,不能对孩子使用语言暴力,请配合。”卞孟蕊再次起身,一边用手势示意李女士安静,一边将讯问笔录递给康康,示意他核对无误后再签名捺手印。 
    见检察官可以隔着铁栅栏向康康递纸笔,李女士立即拉开随身携带的挎包,掏出1瓶饮料和2根火腿肠,快步走到卞孟蕊身边,低声恳求:“妹子,能不能顺手把这点零食递给康康?孩子毕竟……还小。” 
    “大姐,你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提审有纪律,不能为犯罪嫌疑人传递任何物品的。”坚定而又委婉地挡住了李女士的请求,卞孟蕊又意味深长地说:“孩子今年都16周岁了,还小吗?疼爱孩子没错,可不能宠惯、溺爱,得让他从守规矩、守法律开始……”李女士惭愧地点着头,表示今后一定要从严教育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