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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案例】邹平县院从快批捕两名重大涉枪案犯
发布者: 滨检院 文章来源: 信息中心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5-09-11

近日,邹平县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督办的重大涉枪犯罪案件,从快批捕涉嫌制造、买卖枪支犯罪嫌疑人刘涛(化名)、王震(化名)。
经审查,自2015年4月份以来,山东泰安籍犯罪嫌疑人刘涛自购圆钢、铝棒、钢板、塑料棒等部分枪支散件生产材料,向刘建(化名)提供枪支前堵、枪击、固定环、扳机、调节圈、阻铁、扳机护圈、压条等枪支内脏散件样品,指使刘建在其位于泰安市的车床厂内按照样品分别制造500件,又通过网络QQ、网上购物店等途径购买枪支复进簧、纸盒海绵等,最后将11件枪支散件加螺丝1包装成盒装枪支散件,通过网络渠道进行销售。其中,销售给在邹平县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王震22盒,另销往山东潍坊5盒、河北廊坊1盒;犯罪嫌疑人王震自刘涛处购买22盒枪支内脏后,又通过网络QQ购买枪管、枪支套筒、枪托、枪支握把等零部件,从网上联系买家以高价出售,通过快递公司发往福建、广东、广西等地。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从刘涛处查获扣押未销售的枪支散件4152件,从王震处查获扣押122件。

案发后,针对该案以网络为工具实施犯罪,手段隐蔽、取证难度大的实际,邹平县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就梳理网络买卖线索、调取快递公司发货单、扣押实体枪支零部件并送相关部门检验鉴定等问题侦查取证,最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案件报捕后,邹平县检察院从快审查,并以涉嫌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涛,以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震。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